规章制度
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24-06-20


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细则

(2024年5月27日)


第一条  为切实加强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,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,以党的政治优势促进团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、发挥作用,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引领力、组织力、服务力,结合学院党团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第二条 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导和论述,紧扣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总体要求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化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,全面加强团的建设,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、跟党走,立志做有理想、敢担当、能吃苦、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。

第三条  学院党委加强和改进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,通过切实有效的服务将广大青年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,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,不断开创党团工作新局面。

第四条  学院党委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带团建工作,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把广大青年团结凝聚在党的旗帜下,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

第五条  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制度。学院党委专题研究团建工作,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,掌握团的工作动态,研究解决重要问题。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团员青年上一次团课,学生党支部要履行党建带团建的责任和落实具体工作任务。

第六条  加强政治训练和政治锻造,常态化推动团员青年紧跟党的创新理论学习,督促指导团组织规范落实团的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基本制度。注重吸纳团员青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,学生党支部的理论学习,必要时扩大到非党员的团干部参加。

第七条  将团的建设纳入党组织建设规划,对党、团组织基本情况摸底统计,掌握基本情况,推动党、团组织联建共建,坚持党团基层组织建设一体化推进。

第八条  支持学生党员、入学积极分子、青年志愿者担任学院团组织、各班团支部负责人。指导团组织换届工作,促进团组织健康发展。

第九条  建立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团的优秀工作骨干的机制,落实“推优入党”制度,优先推荐理想信念坚定、党团理论知识扎实、道德品质优良、学习态度端正、积极进取、乐于奉献等方面模范带头的优秀青年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第十条  推进基层团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从严教育管理团干部。引导团组织密切联系群众,去除“行政化”工作方式,大力改进作风,创新工作机制,推动全面从严治团工作落实。

第十一条  引领青年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志愿活动,践行社会责任,弘扬志愿服务精神,打造志愿服务品牌,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制度化、持续化。

第十二条  支持团组织参与民主管理,拓宽团组织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。支持团组织负责人列席涉及青年发展、工作的会议,根据需要列席学院党组织的会议。

第十三条  强化保障支持措施,根据共青团和青年工作需要,整合各方资源,统筹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,活动场地共建共享,双向开放。落实共青团相关活动经费保障,支持团组织强化团学活动阵地建设。

第十四条  加强团干部日常谈心谈话,党组织关心关注、严格要求团干部,分管负责人每年至少与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开展1次谈心谈话。

第十五条  教师参与共青团主导的教育活动、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社团活动、竞赛展演等计入社会服务工作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