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风建设机构

更新时间:2017-01-20   浏览次数:

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,由校党委书记、校长任组长,成员由监察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(社科处)、研究生处、学生处、继续教育学院以及学院(部)的负责人组成,负责学风建设工作,建设集教育、预防、监督、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。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调查、认定学术不端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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