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要求,学院认真组织师生学习《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和《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》,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,严格按照规定程序。经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、党支部审核、学院审核等环节,学生综合测评评审工作已经完成。
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现将2023-202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(见附件),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日。
若对公示结果有疑问,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,联系人:鲜老师,联系电话:0750-3296022,办公地址:香港台山商会大楼2楼办公室。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
2024年8月30日